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资助对象:在普惠性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在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含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特困供养幼儿、孤残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及残疾人子女)。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操作流程:每年秋学期开学后经过个人申请、幼儿园认定、公示、审核等程序确认享受名单,春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一次,分春、秋学期打入惠民一卡通。
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
1.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补助公用经费。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普通小学625元/生.年、普通初中825元/生.年、特殊教育学校及随班就读残疾生6000元/生.年。
2.免费提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寄宿生补助对象,必须是住宿在由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即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年1250元,分春秋学期打卡发放。申报程序:由学生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等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申请表,经班级初评、学校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农户 “一卡通”打卡发放。
4.将非寄宿的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其补助资金分春秋学期由财政部门通过农户
“一卡通”打卡发放。
三、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操作流程:每年经过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公示、上级评审等程序确认享受名单,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
2.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执行最高档,3000元/年/人。操作流程:每年秋学期开学后经过个人申请、学校认定、公示、审核等程序确认享受名单,春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一次,分春、秋学期打入学生资助专用卡。
3.中职免学费。免除对象:本县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所有学生。操作流程:开学直接由学校按程序免除学费。
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执行最高档,每生每年3000元。操作流程:每年秋学期开学后经过个人申请、学校认定、公示、审核等程序确认享受名单,春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一次,分春、秋学期打入学生资助专用卡。
5.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免除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标准:省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700元,市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400元,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年700元。操作流程:开学直接由学校按程序免除学杂费。
四、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资助
1.普通高校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我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的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补助。操作流程: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内所就读高中学校申请、登记,相关部门审核后,资助资金9月份打入惠民一卡通(注:县外就读考取的新生到所在乡镇扶贫工作站申请、登记)。
2.国家助学金。省内资助标准:4000元/生.年(2000元/生.学期)。操作流程: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就读高校申请,待学校审核后,按学期打卡发放。我县对就读省外高校未享受教育资助的我县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按省内标准给予补助。
注意:以上资助项目,在县外就读的我县户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到所就读学校申请享受。如当年未享受教育资助的,请及时告知所在乡镇扶贫工作站进行登记。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本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办理时间:具体时间见霍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办理地点:霍山县教育局和各乡镇农村商业银行均可。
咨询电话:0564-5025801(义务教育)5229919(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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